喜迎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西藏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辉煌成就
发布时间:
2019-08-26
来源:
印象重庆网
作者:
西藏住建厅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也是西藏民主改革六十周年。六十年来,西藏社会制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成就。
在这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西藏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西藏农牧民群众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中获得了更多更大实惠,过上了幸福美好安康的生活。民主改革前,全区城镇区域是以寺庙为中心、以“三大领主”庄园为主体形成的居住区,拉萨城区面积不足3平方千米,西藏90%以上的群众没有自己的住房,农牧民基本过着游牧不定居生活,农牧民住房大都十分简陋,居住条件极差,建筑多为土木、石木结构,住房的标准低、条件差,房屋和土地等生产资料都由“三大领主”控制。1951年以前,全区城镇住房面积不足30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平方米,主要集中在拉萨和日喀则(即两地现在的城区)。城镇道路均为人行土路、小道,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连一条像样的城市道路都没有。除拉萨有一座建于唐代的琉璃桥外,其他城镇均无桥梁,城镇道路没有照明设施,更没有基本的生产生活所需基础设施,供水、排水设施为零,城镇居民饮用水全靠打土井或从河溪、山泉中背水,用水困难且不卫生,每逢雨季,污泥浊水四处横溢,也不得不饮用。
随着西藏历史变迁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的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根本方法,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着眼点和着力点,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住建领域“5+N+1”职责和六大发展思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新成效,全区各族群众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享受到更多实惠和发展成果,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谱写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华美乐章。
一、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我区新农村建设、实施安居工程、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实施,住房保障从无到有,从基本保障到全面覆盖,构建了以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为主的城镇保障性住房供应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具有西藏特点、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问题基本解决,干部职工周转房紧缺问题得到较大改善,寺庙僧舍危旧房以及特色小城镇全部纳入棚改范围,环卫工、公交司机、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农牧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西藏人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巨大改善,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发展成果惠及全区各族人民。截止2018年底,共计新建(收购、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周转房、棚户区等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近39万套(户),中央补助资金287.39亿元,总建筑面积2467万平方米。2018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32.05平方米,农牧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38.58平方米。
注:2020年计划实施29000套
--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有力。西藏廉租住房从2006年开始建设,对城镇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保障,2014年实行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全区共新建廉租住房2万套,中央补助资金22.29亿元,总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2011年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制度,每年发放1万多户(1.5万人)租赁住房补贴,补贴资金标准从225元/人·月,提高到255元/人·月,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补尽补”。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公共租赁住房不断满足市场需求。2010年,西藏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2016年全国停止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在国家特殊关怀下,支持西藏2016年-2020年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截止2018年底,全区新建(收购、改造)公共租赁住房10.41万套,中央补助资金84亿元,总建筑面积553万平方米。
--周转房有力稳定干部队伍建设。周转房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西藏特殊区情,解决在藏工作地无房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是西藏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的现实需要,是维护干部职工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周转房建设工作,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修建周转房。党的十八大以来,继续加大了周转房的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周转房来源渠道,通过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扶持,本着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原则建设和管理周转房,特别是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加大了乡镇干部周转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解决了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紧缺问题,大力改善了乡镇干部职工居住条件。截止2016年底,共建各类周转房146070套,总建筑面积914万平方米。其中,2014—2016年投资52.65亿元,建设周转房3.2万套,总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实现全区69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两个口岸)和基层干部职工全覆盖。同时,为充分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组团式援藏人才的关心关怀,于2016年开始,投资3亿元,新建了1216套组团式人才周转房,总建筑面积8.63万平方米。周转房建设极大改善干部职工居住条件,特别是乡镇基层干部职工周转房需求基本满足,达到了“夯实基础、凝聚人心”的目的,对干部职工安心基层工作、稳定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各类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受历史原因、地理条件的制约,我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城镇棚户区历史欠账较多,广大城镇均存在一些居住条件与时代发展极不相符的棚户区,主要由铁皮房、土坯房等组成,房屋普遍为“政府批地,自己修建”或乱搭乱建,大多数棚户区房屋布局杂乱无章,建设标准较低,基础设施缺乏,“脏、乱、差”现象较普遍。为解决和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快改善城镇面貌,有效集约利用土地,于2010年开始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对城镇现有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城边村、林区棚户区(林场)、农场、国有工矿企业旧住宅区等棚户区进行维修改造,寺庙僧舍危旧房、特色小城镇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截止2018年底,改造各类棚户区17.96万户,中央补助资金93亿元,总建筑面积1273万平方米。通过改造各类棚户区,不仅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而且对促进社会和谐,帮扶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对改善民生、稳定民心、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农牧民住房条件极大改善。从2005年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拉贡公路沿线进行民房改造工程试点,涉及5个乡镇8个村,完成计划改造1714户7438人,完成投资约2.39亿元;2006年,全区全面启动农牧民安居工程,到2013年底基本结束,全区完成46.03万户安居工程建设,投资277.97亿元;2013年开始全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农村危房16.3万户。2018年底,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为18213户,其中2018年落实了农村改造危房16700户任务,并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2170万元,2019年9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存量改造任务。同时,在地震灾后重建、易地扶贫搬迁、高海拔搬迁、边境小康村建设中,民房建设、质量安全保障得到全面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入住人员24.2万人,占总比搬迁人数的90.1%;边境小康村住房建设约2.8万户,建筑面积175.87万平方米,完成总投资29.94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数据
--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健全。我区自1998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始终坚持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和改善居住条件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支持干部职工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有效解决广大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截止2018年底,全区31.9万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499.15亿元,缴存余额254.24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244.9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83.49亿元,贷款余额171.63亿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83.45%,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达到67.5%,共有8.1万余户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住房或改善了住房条件。
二、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无私支援下,我区不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服务业快速发展,有效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拉萨市为中心、以地市所在地为支点,以县城、边境城镇、特色文化旅游城镇为网络的城镇体系。
--城镇供水安全卫生。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区陆续建成了药王山自来水厂和北郊自来水厂及部分地区所在地水厂。进入21世纪,国家加大了对我区县城以上城镇饮用水设施建设的投资,实施了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和部分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二期工程,极大改善了城镇供水设施严重滞后的状况。截止2018年底,我区共建有67座供水厂,配套供水管网长度2733.87千米,县城及以上城镇日供水量达到48.05万立方米,市(地)所在地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2.8%。
--城镇排水设施提升。20世纪70年代末,拉萨市下水管道仅4.4千米,检查井503座,雨水井870座。改革开放后我区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快速发展,1985年43项大庆项目中修建上下水工程28.9千米,其中排水10.075千米,检查井821座,雨水井1688座。日喀则、泽当、昌都、八一镇等城镇主要街道也修建了排水设施。从2000年开始,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县城以上城镇排水设施的建设力度,逐步完善了城镇排水系统,有效提升了全区城镇排水防涝能力。
--城镇燃气绿色清洁。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区城镇基本用上了干净、清洁的液化石油气,逐渐替代了以柴草为主,煤炭、汽油、煤油、电为辅的生活燃料格局。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全区的燃气事业有了长足发展。至2018年底,全区共有各类液化气加气站117家(含LPG汽车加气站),气体储存容量总量约9600立方米。燃气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能源之一,极大方便了千家万户居民生活。进入21世纪后,我区大力倡导清洁能源。拉萨市率先而为,在政府部门、大型社区等大力推行天然气取代燃气,完善天然气配套管道,建立燃气监管信息化监测平台,极大改善了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垃圾污水处理有效。我区从“十五”时期开始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107座生活垃圾填埋场、89座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从“十一五”时期开始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污水处理厂17座,日处理量30余万吨,在建污水处理厂49座,配套污水管网1200余千米,全区市(地)所在地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8.97%。同时,充分借鉴内地等省县乡垃圾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加大垃圾污水技术工艺高原适应性研究,推进城镇垃圾污水高效处理技术在高原的应用。
--城镇供暖快速推进。我区自“十二五”时期大力实施城镇供暖工程,重点推进高寒高海拔县城的供暖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拉萨市率先示范,贯彻落实“送暖入户”政策,加快推进城市供暖工程建设。截止2018年底,全区3个市地所在地、9个县城、68个乡镇建成了供暖工程,供暖面积约3000万平方米;9个县城、54个乡镇正在加快建设供暖工程,设计供暖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应运而生。我区紧跟时代步伐,顺势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组织各市地加快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全区共建成36.54千米地下综合管廊。
--公园绿地建设成效显著。坚持生态为本,融入生态保护理念,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生态修复,截止2017年底,全区拥有公园104个,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4.16%,建成区各类城市绿地面积51平方千米。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组织各市地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公园绿地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推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同时,加快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区共有3座园林城市,其中,拉萨市为国家级园林城市,林芝市和昌都市为自治区级园林城市。
三、城乡规划不断加强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并逐步走向跨越式发展。尤其在“十二五”和“十三五”时期,全区坚持全域统筹城乡和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目前,全区城乡规划在宏观经济条件调控、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协调社会利益和维护公平、改善人居环境的作用日益凸显,规划编制进一步覆盖、规划实施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突显,规划参与更加广泛、规划实施管控更加有效、规划监督更加有力,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规划支撑保障。为推动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西藏实际,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美好家园规划(2018-2035年)研究报告--构建高质量发展、和谐稳定、生态良好的现代化西藏》《藏西北地区人口疏解建议方案》等课题研究报告,真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化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项项工作、一条条政策、一个个项目,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提高城镇建设运营水平,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加有效供给。 通过科学规划,城乡各项生产和生活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各个发展要素在发展过程中更加协调,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得到更大满足,城乡环境的品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
--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全面完成全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了新型城镇优先发展战略,为全区城镇区域协调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同时,全区已初步构建以拉萨市为中心,六市(地)所在地城镇为次中心,其它城镇为基础的三级城镇体系。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和技术支撑体系日趋完善,城乡规划在指导城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先导和统筹作用日渐凸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法定规划基本覆盖。完成7市(地)所在地城镇、66个县城所在地城镇和部分重点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其中62个县完成了第二轮修改工作,7个县正按评审意见修改或进行技术复核。全区约1/3的市(地)所在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历史保护和风景区规划基本完成。完成了拉萨市布达拉宫周边地区、八廓街以及其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拉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完成审查;编制完成全区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
--村镇规划进一步落实。启动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十三五”期间将完成全区近693个乡镇总体规划及5400余个村庄规划的编制。目前有543个乡镇、800余个村庄规划已完成相关编制工作。编制了一批小康示范村规划。
四、村镇建设彰显特色
--特色小城镇快速发展。特色小镇建设是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有力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全区城镇化发展迎来了大好发展机遇,特色小镇建设快速推进。错那县勒乡、察雅县吉塘镇、芒康县曲孜卡镇等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成运行,打造了具有民族特色、区域特色、文化特色的小镇,进一步促进物流、人流在小镇聚集,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效应,增强小镇对周围地区的吸引力,不断缩小城乡差别。2018年末,全区共确定26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开工建设项目154个,完成投资23.1亿元。
改造前
改造后
--边境小康村建设成效明显。全区住建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给隆子县玉麦乡群众的重要回信精神,做好玉麦小康乡的规划编制、农房设计、风貌管控等工作,并推动玉麦边境小康乡规划建设,目前56户农房建设已完工、56户农牧民迁入新居;全面完成4个边境市(地)628个边境村庄规划技术审查;已开工建设545个边境小康村和察隅农场、竣工81个边境小康村。
改造前
改造后
--人居环境极大改善。2010年至2017年,自治区共投资59.9亿元陆续开展了5389个行政村(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我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确定了23个示范点(其中:2个国家级、7个自治区级、14个地市级),并按照“示范先行”的要求,在墨竹工卡县开展了乡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试点,在塔巴村开展村庄整治提升工程。
五、建筑产业发展壮大
西藏建筑产业已成为推动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六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建筑技术不断提升和建造科学发展,建筑产业在全区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吸纳农牧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助力富民兴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更加强劲,在全区国民经济中的产业地位更加巩固,成为拉动全区国民经济长足发展的有生力量。
--建筑市场快速发展。随着建筑市场的全面开放,营商环境大力改善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大批央企和区外大型建筑企业落地西藏,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先进的生产手段和工艺技术及高素质管理人才纷纷引入,带动本地企业快速壮大发展,全区建筑产业从弱到强,从小到大,不断展示出勃勃生机和强大市场活力。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建筑施工队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健全。 截止2018年,全区共有工程建设类企业2897家,其中区内企业1155家、区外进藏备案企业1742家,有110家央企及区外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落户西藏。
--助力经济发展作用更强。“十五”期间,全区实现建筑产业增加值158.27亿元,“十一五”期间全区建筑产业总产值累计达443.04亿元,全区建筑业产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基本保持在20%以上的水平,在第二产业中所占比例均在70%以上,建筑产业年平均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在17.3%的高增长率,建筑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也逐年提高,2007年达到20.71%。“十二五”期间,全区建筑市场环境更加优化,建筑业支柱地位更加巩固,对稳增长保就业贡献更加突出,全区建筑行业产值累计达到471.25亿元,实现增加值306.31亿元,占全区国民生产总值29.9%。据自治区统计数据显示,仅2017年我区建筑业总产值已达411.49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8.9%,建筑业的大发展使大批农牧民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增加了收入,为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农牧民就业增收贡献突出。以2000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组织开展建设领域岗位人才培训工作为标志,多层次职业教育培训不断深入,建筑职业教育得到加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建筑施工和工程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截止目前共培训建设领域专业人员6.2万余人次。2008年底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九所挂牌成立,次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09年至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总人数3700多人,其中农牧民2300多人;2016年开始推行企业自主培训、社会培训和岗培中心专业培训相结合模式,近两年对掌握技能且考核合格技术工人颁发合格证书达23000多个;同时,农牧民施工队成为农牧区快速致富的新引擎,以农牧民为主体的劳务建筑队伍,积极带动当地农牧民群众参与到项目建设,促进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稳定地带动农牧民增收,全区共成立农牧民施工队1103家,各市(地)已完成培训并使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5596人,其中,培训并使用本地农牧民5108人,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人员531人。
——市场监管有力规范。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着力规范建设领域市场行为和制度建设。一是项目审批程序得到规范。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严格规范项目建设行为,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作用,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管,规范各参建单位主体行为。二是工程建设治安环境得到净化。围绕建设工程施工环境治安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工作,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供给建筑材料、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索取“地盘费、管理费”等影响建设领域施工以及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整治。每年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整治违反规划、垄断建材强买强卖、违法围标串标和暗箱操作、转包和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和挂靠、工程质量低劣、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等为重点,不断加大监管执法。仅2018年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共检查施工现场5278个(次),下发整改通知单982份,停工通知单147份,行政处罚告知书91份,冻结企业网络信息163家,向各市(地)政府(行署)挂牌督办项目15个,排除安全隐患165处,各类经济处罚罚款累计达1707.1万元。四是行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我厅先后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细则》、《西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五是民工合法权益全面保障。全力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在2018年对西藏自治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平台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依托“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我区房地产业起步相对较晚, 随着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推进,房地产业在市场投资规模、开发面积、销售、监管等方面,呈现出短期内拉升态势,与全区保障性住房工作成效交相辉映,为我区不断满足各族群众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房地产业逐渐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动力支撑。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发展壮大。1995年,西藏第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拉萨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2009年更名为拉萨仙足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并于1997年开发了全区第一个楼盘--东郊安居苑,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正式拉开了我区房地产业发展的序幕。随着全区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推进,我区房地产业历经初创起步(1995年至1998年)、探索前进(1999年至2012年)、全面发展(2013年起)三个发展阶段,在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逐步壮大,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动力越来越大,为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的贡献越来越大,为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我区房地产业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呈现出房地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房地产开发面积、投资额和住房品质持续升高、房地产市场监管日益规范的良好发展态势。党的十九大后,全区房地产行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同时,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非公有制房地产企业发展,为持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截至201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176家、评估机构16家、物业服务企业超过20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60余家。全区房地产市场在建开发项目建筑面积1000余万平方米;房地产在建开发项目预计投资额达400亿元,已完成投资额超过200亿元;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近400万平方米;物业企业服务建筑面积达1200万平方米;评估机构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评估值超过10亿元;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成交量超过20000套、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二手房交易市场从无到有,至2017年底,全区二手房交易规模已超过50万平方米。同时,着眼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住房品质和小区环境,涌现出了一批向内地省市看齐的商品房小区。
--房地产市场监管日益规范。在房地产业探索前进阶段,我区开始构建了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框架,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管理制度;在房地产业全面发展阶段,逐步完善了资质申办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房地产市场统计、房地产评估、经纪机构管理、促进非公有制房地产企业发展、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房地产信息平台等制度和措施,鼓励房地产企业扎根本地、做大做强,基本形成了具有我区特色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框架,并初步形成了以拉萨市“智慧房产”系统为代表的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为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七、科技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
西藏民主改革60年来,新建房屋建筑均采取了抗震措施,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房屋安全性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执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广新型建造方式,促进西藏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得到广泛应用,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实现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提升西藏建筑业创新能力,建造一流的工程质量。
--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为适应发展的需要,出台地方标准西藏自治区《民用建筑采暖设计标准》(DB54/0015-2007)、《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4/0016-2007)、《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54/T 0124-2017)和《生态水泥》(DB54/T 0143-2018);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40001-2018)、《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40002-2018)《西藏自治区民用供氧工程设计标准》(DBJ540004-2018)、《西藏自治区民用供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540005-2018)也相相继出台。编制了《西藏那曲地区混凝土结构抗冻融统一技术措施》; 开展地方标准《高寒高海拔地区给水工程设计规范》编制工作。工程建设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
--绿色建筑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生态环保建筑逐步推广,完成 《西藏自治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西藏自治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编制,拉萨市争取国家投资17.9亿元实施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西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4/0001-2016)、《西藏自治区民用建筑供暖通风设计标准》(DBJ54/0002-2016)正式实施;同时为大力发展和推动装配式建筑在西藏高原运用,自治区成立了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厅。西藏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高原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明确了高原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配套政策。编制了《西藏自治区高原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DBJ540003-2018)、《西藏自治区高原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定额》和《西藏自治区高原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并开展了试点示范和规划了产业基地。
--设计水平不断提升。依靠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力量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手册》、《西藏传统建筑导则》、《西藏自治区农房设计通用图集》、《青藏高原气候适应性节能建筑关键技术研究》等40余项科学技术研究、编制工作。同时为应对地震的影响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民房抗震设防和加固技术导则》《西藏自治区公共建筑抗震加固建设“十三五”规划》《西藏自治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十三五规划”》《当雄地震灾后农牧民居住建筑加固技术导则》《“9.18”地震灾后农牧民居住建筑加固技术导则》《“4·25”地震灾后农牧民居住建筑加固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为提高我区建筑设计水平和建筑工程(包括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指导作用。
八、深化改革成效明显
近年来,全区住建系统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着眼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推进住建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
--全面简政放权。以清单管理方式下放权限、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坚决实行权力清单瘦身。2015年我厅上报权责清单并经自治区政府审批和公示共152项,经2017年两次动态调整,精简至目前的123项,并经自治区政府审批和公示。2017年对原隶属住建厅的房地产业协会、建筑业协会进行了脱钩,并做到凡属行政机关办理的事项,一律不得交由中介机构办理,凡是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项目不得变相交由协会学会收费。坚决取消中介服务证明。全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中涉及住建领域的8个事项,坚持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改革要求。
--优化行政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服务作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自治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决策部署,针对性提出了10项具体措施促进全区住建领域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及援藏资金技术支持,建成了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领域岗位教育培训平台、房地产交易网签系统、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住房租赁系统等11个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监管,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各市(地)住建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指导规范,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下放行政许可权限精简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资质审批工作和严肃资质审批纪律的通知》、《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行同级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施行建筑业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考培分离有关事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工作进行规范,强化监督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各地住建部门更好承接各项改革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提供有力指导。
九、质量安全不断加强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始终坚持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底线意识,认真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扎实做好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60年来,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进一步夯实了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提高了参建各方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实现了全区房屋市政工程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逐年下降,确保了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自2001年开始相继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施工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施工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件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规定》《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房屋市政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实施专家论证的通知》《关于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成为西藏建筑业发展的根本性制度保障。
--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更加健全。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不断加强建筑类企业《安全许可证》的核准发放和监管,确保建筑类企业持证率达到100%。为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2016年底我厅对建筑类三级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下放至各地(市)进行审批,缩短了监管距离,提升了监管效果。为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18年制定印发了《关于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取消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纸质版和安管人员B证,减少相应的C证数量,办理时限由原先的40天压缩至15天,将办理区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相关业务的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同时,积极推行网上申请办理相关证书的工作,办证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
--标准化工地评选更加规范。2015年启动了自治区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工作,配套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暂行办法》,在获奖施工现场召开现场观摩会,起到了“树标杆、明目标、追比赶超”的工作目的。2017年度,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经综合评审,6个施工现场、24个参建单位获得2017年度西藏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同时,有1个工地评选为国家级标准化工地。2018年度,我区各市(地)住建部门推荐12个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经初步审查,符合评选范围和条件的工程共7个,评选结果已在全区公示。
--自治区级建设工法申报和评审深入开展。为切实加强和推动我区工程建设工法编制工作,2018年重新修订了《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的申报、评审工作。2018年,我区9家建筑施工企业,结合高海拔,缺氧、干燥、寒冷、昼夜温差大等特点,确定了“大温差、低湿度环境下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单层一次性施工工法”“原有植被在高海拔草甸区场地恢复中的技术运用施工工法”“高原地区房建防水保温施工工法”“高原地区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管线开槽施工工法”等31项工程建设工法为自治区级工法,填补了我区开发工程建设工法空白。
--执法检查全面加强。不断加大对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执法检查力度,深入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每年在6—10月施工高峰期派出执法检查力量,陆续开展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了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较大以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十、人才队伍全面发展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不断扩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优化了人员结构、提高了人员素质。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更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机制,合理下放了职称评审权限,健全了更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体系,实施了更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坚持培养与实用相结合,加大对本地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强化区外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工作,促进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培养了一支懂专业、善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锤炼了一支锐意进取、奋发有为、蓬勃向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截止2018年底,全区共完成各类注册业务2.9万人次,共受理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人数2.7万人次。截止2018年底,全区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数量达1.5万余人,不断满足全区大发展、大建设的实际需要”。
十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全区住建系统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为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政治建设更加鲜明。住建系统全体党员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执行好《党章》和《准则》《条例》,深入开展“五观两论”、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民族团结等政治纪律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达赖集团“三性”本质和十四世达赖“五顶帽子”,坚决与达赖集团划清界限,旗帜鲜明反分裂。严守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纪律,理性对待宗教,最大限度消除宗教负面影响。
--思想建设更加深入。全区住建系统自上而下为切实解决好“总开关”的问题,将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来抓,把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作为重点内容,不断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党性上持续“加油”“补钙”。各级党组织从抓理想信念教育入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学习重点,通过中心组学习、教育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起,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方向更加明确、理想更加坚定、思想更加统一、力量更加凝聚、信心更加充足。
--组织建设更加健全。全区住建系统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健全和完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切实担负起了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基本职责。坚持把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作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根本之策和抓基层打基础的核心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破解党员队伍建设中的难题,充分结合西藏是反分裂斗争第一线的实际,推动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系统化和长效化,目前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系统共有1个党组,2个基层党委,2个基层纪委,19个党支部,36个党小组,全厅系统党员人数达285名。各地、县住建系统都分级建立党组织,基本达到了应建尽建要求。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书记、支委一班人以身作则,带头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注重调动党支部普通党员的积极性。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为载体,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切实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为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宣讲历年全国“两会”精神、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等,在教育内容上紧贴实际、务求实效;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廉政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等活动,以及集中组织观看爱国影片、大型电视政论片、电视专题片等,在教育方法上突出主题、形式多样,在教育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作风建设更加有力。全区住建系统秉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以加强作风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为遵循,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并随着时代要求不断赋予作风建设新的内涵和要求。强化理论武装,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准确领会中央和区党委精神,不断在住建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中树立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仅2013年至2018年5月,区住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习78次。制定出台《中共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五条规定》,从15个方面对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就调查研究、结对帮扶、办文办会、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量化。教育引导更加贴近实际,党性锻炼更加自觉。在2013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厅系统58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进村入户,与116户困难群众结对认亲,与结对认亲户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集中达7天,并集中开展回访。2014年,厅系统115余人(次)深入各地、县、企业和群众开展热点难点问题调研。2016年至2018年,累计组织厅系统461人(次)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捐赠各种物品价值37万余元。区住建厅“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 2013年至2016年公务接待费分别下降13%、48%、78%、35%。与此同时,全区住建系统不断加强公车管理、规范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严格办公用房和周转房管理等,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制度建设更加完备。始终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治党作为管党强党、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扎牢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仅2017年区住建厅制定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以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定等重要工作,首次以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确和公布。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厅党组研究干部人选动议和酝酿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对厅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勤政廉洁建设提醒约谈制度》《关于严格执行部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厅系统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要求(试行)》等8项人事管理制度,使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制定印发《厅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落实。
--精神文明建设更加突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不仅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大方面,而且更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坚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五观”“两论”、四讲四爱、民族团结教育、革命传统精神、反分裂斗争等主题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争先创优树行业先锋,昌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连续保持11年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监督总站2005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至今仍保留着该荣誉称号,推选西藏拉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两家单位为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格桑顿珠、拉巴顿珠等四名同志为全国住建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厅直属机关党委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西藏民主改革六十年伟大变革,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根本愿望。回顾六十年来西藏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历程,顺应人民的期盼,成就辉煌,惠民利民,倍感自豪;展望未来,信心十足,阔步前进。在今后的发展中,西藏住房城乡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新的征程上不断创造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辉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从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西藏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本文编审:墙宁川 黄淑洪
喜迎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西藏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辉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