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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英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联盟章程审议通过
12月15日下午,崇尚英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联盟(以下简称:崇尚英雄联盟)筹备组会议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崇尚英雄联盟章程》。
聂江副秘书长提交了由他起草的《崇尚英雄联盟章程》草案。筹备组成员逐章逐句地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当即对草稿进行了修改。经修改后的联盟名称为《崇尚英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联盟》,其宗旨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要求和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联合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致力于学习、宣传、研究和传承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英雄精神,弘扬伟大的民族英雄精神、抗战精神、红岩精神、移民精神、抗美援朝精神和改革开放精神,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崇尚英雄、珍爱和平,凝聚起爱国热情和精神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崇尚英雄联盟其工作范围为:
一、在春节、建军节、重阳节、国庆节、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时间节点,以民间社团、公益组织名义,开展纪念活动、帮扶慈善活动。
二、开展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活动,组织英雄模范人物和志愿者,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行英雄事迹宣讲。
三、进行民族英雄事迹的学术研究与传播。
四、在全国包括港澳台等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文化交流活动。
五、积极配合政府机关和人民团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六、联盟会员服务。
七、政府和其他组织交办的服务。
八、政府购买服务和企业购买服务。

章程规定:崇尚英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联盟是全社会崇尚英雄、爱好和平友好人士的民间公益社团组织,凡是社会有识之士,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和信仰,只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崇尚英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贡献力量,承认本联盟宗旨和章程,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从工作指导和监督,均可申请加入本联盟,成为崇尚英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联盟的个人会员。
章程还规定,凡是在当地经过注册,具有合法地位的企业和社团组织,不论地域、行业,只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承认本联盟宗旨和章程,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从工作指导和监督,均可申请加入本联盟,成为崇尚英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联盟的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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