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底部版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新印象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6879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重庆
  
您的位置:
首页
>
>
重庆市加强疫情防控中救灾物资监管

重庆市加强疫情防控中救灾物资监管

作者:
来源: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0/02/06
浏览量
【摘要】:
重庆市加强疫情防控中救灾物资监管

  近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疫情防控工作中救灾物资管理使用,保证救灾物资高效调运,切实提高物资使用效益。

  通知指出

  

  ▲打好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既是政治任务,也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责任义务。

  ▲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继调拨部分帐篷、棉被、应急灯、折叠床等救灾物资,用于疫情人员隔离、站点设置、值班值守等防疫基础工作所需,为抗击疫情作出了应有贡献。

  通知要求,

  ▲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储备管理的救灾物资只能用于当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和丢弃救灾物资。

  ▲ 发放救灾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要加强救灾物资质量的检验和跟踪,严禁使用不合格物资,确保救灾物资使用安全。

  通知强调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救灾物资调运接收、分配使用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严肃相关纪律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救灾物资。

  ▲要对未使用或可回收利用的救灾物资及时组织回收,特别是此次市级下拨的救灾物资,在疫情解除后,区县应急部门要统一做好维修清理消毒、回收入库等工作,并将回收入库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对丧失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和要求,严禁流入社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将针对通知中的有关部署和要求适时开展实地监督检查。

  来源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