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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关于做好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经济发展司
202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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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
按照有关评审要求,在各地民委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复核、公示并经国家民委委务会议批准,决定命名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小梁前村等595个村寨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单见附件)。
为做好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民委要及时依照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牌匾样式要求统一制作、授发牌匾。
二、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扎实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要以此次命名为契机,再接再厉,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打造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窗口。
三、要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支持,争取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本地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规划,整合各方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有序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
附件: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名单
国家民委
2019年12月31日













